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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谈地方和企业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具体经验做法

2020.04.16 15:57浏览量:

 

商务部:谈地方和企业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具体经验做法

 

49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介绍了地方和企业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具体经验做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汽车促消费举措,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是八个方面:

一是优化汽车限购政策。比如在广州、深圳、杭州都出台了增加限购指标的政策,前不久上海也增加了牌号拍卖指标,贵阳取消了限购措施,海南取消了新能源汽车限购。

二是实施新车消费补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宁波、长沙、南昌等地对购买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嘉兴等城市还投放了汽车消费券。

三是开展“以旧换新”。上海、南京、长春、广州、佛山等地对报废或者出售旧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补贴。

四是加快老旧汽车淘汰。北京、天津、陕西、海南、济南、成都、武汉、太原等地对报废老旧汽车的,给予补贴。

五是取消皮卡进城限制。河南、河北、辽宁、云南、湖南、新疆、济南、重庆、宁波等地都取消或者放宽了皮卡进城限制。

六是促进二手车交易。有关地方积极落实取消二手车的限迁政策,刚才我们已经做了介绍,湖南还专门设立了二手车流通促进专项资金。

七是组织汽车促消费活动。辽宁、广东、浙江、新疆、哈尔滨、桂林等地举办汽车下乡、汽车团购、汽车消费节、网上购车节、二手车购车节等促销活动。

八是完善汽车消费环境。海南、贵州、广州、深圳等地加大新能源充电设施、停车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近期,汽车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对汽车市场的影响,加快复工复产,采用线上体验选车、签约购车以及“互联网直播+上门试驾”等新的零售方式,为客户提供“无接触式”服务。这些创新做法,为促进汽车消费释放回补增添了动力,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