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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2017.07.05 15:5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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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

更名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的批复

合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合政〔20173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庐江高新区”),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更名手续。

二、更名后,庐江高新区规划面积、四至范围与原“安徽庐江经济开发区”一致。

三、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按照创新驱动、集聚集约、产城融合、绿色和谐的要求,科学定位,明确产业主攻方向,做好科技创新引领农业发展文章,突出创新资源集聚和创新创业培育孵化,创新招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四大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和产城镇村融合,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